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7文章来源:党委统战部

校直各单位、各二级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关于国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法定要求,推动英国上市公司365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桂教办[2026]1388号)文件要求,现将英国上市公司365开展此项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法守法铸共识, 同心同行促团结。

二、活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 2026年 10月 23日。

三、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师生。

四、活动主要内容

(一)强化理论学习

学校组织开展 1 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讲座。各部门、各党支部通过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专题讲座等方式,组织师生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重要内容。(负责单位:党办校办、组织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宣传部、统战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各二级党委)

(二)组织主题班会

各班级要利用主题党(团) 日活动、主题班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主题学习,通过专题讨论、民族团结故事讲述、知识问答、演讲朗诵等多种形式开展,增强吸引力和实效性。(负责单位:学工部(处)、团委、各二级党委)

(三)开展主题实践

组织各族师生开展沉浸式文化体验活动,通过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体验、中华经典诵读、民族风情展示等形式,引导师生感受中华文化多元一体的魅力。有条件的单位可开展民族文化传承展示或主题研学实践活动,组织学生深入社区、乡村开展普法宣传和社会调研。(负责单位:学工部(处)、团委、教务处、体育部、后勤保障处、各二级党委)

(四)营造校园氛围

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站、官方新媒体平台、宣传橱窗、电子屏等阵地,开设专栏、制作图解、推送法律条文解读。在校园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海报、标语、展板等。通过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渠道推送普法图解、微视频等。(负责单位:宣传部、各二级党委)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各单位、各二级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以实践育人为导向,充分兼顾学生身心特点和认知接受能力,保障全体学生平等享有参加活动的机会,确保活动贴合实际、务实有效。

(二)注重宣传推广。加强宣传力度,对活动中的特色亮点和典型经验,要及时总结提炼,通过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报道。

(三)健全长效机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法治教育整体安排,作为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与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法治教育有机融合。

请各有关单位、各二级党委积极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传教育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于 2026年10月26日 前 报 至 邮 箱 : tzb@glm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党委统战部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周阳帆,0773-2533096。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传教育活动情况统计表


中共桂林医科大学委员会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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